关于举办2023年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10-12 | 点击量:
各专业教学系部、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我校师生的体育意识及锻炼积极性,展示广大师生奋发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中旬在学院田径场举办2023年体育运动会,请各专业教学系部和各工会小组认真组建队伍,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争创优秀成绩。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运动会
工作方案
一、运动会名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公共课部、教务处、学生处、院工会
协办单位:宣传统战部、后勤处、保卫处、院团委
四、参赛单位:各二级学院及各工会小组
五、竞赛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六、竞赛地点:文体会展中心体育场
七、竞赛分组:
1、学生中职男、女组
2、学生高职男、女组:(三年制大专及五年制大专4年级及以上)
3、教职工青年男、女组:(年龄为45岁以下)
4、教职工中年男、女组:(年龄为45岁及以上)
八、竞赛项目:
1. 学生组:
(1)田径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实心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 教职工组:田径、趣味体育项目
(1)田径项目:100米、800米、跳高、实心球、男女混合12×50米迎面接力。
(2)趣味体育项目:长杆跑
九、参赛办法:
1、学生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高职组运动员不超过60人(男、女各30人);中职组运动员不超过30人(男、女各15人)
2、教职工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参赛,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不超过30人。
学生组高职组每项比赛限报3人、中职组每项比赛限报2人、教工组每项比赛须报1-2人,每人限报3项(集体项目除外)。
十、运动员资格规定
1、 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需经系部或部门认定,身体健康并适宜本项运动的运动者;
2、学生组参赛者必须是我院在籍在读在校的学生;
3、教职工参赛者须是本院在编人员,以人事处确定为准;
4、各组不得混报混赛,一经查出,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并取消该运动员所有参赛资格及成绩;
5、 严禁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取消该单位本次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比资格。
十一、名次录取及奖励
1、各单项名次录取、计分。
(1)各单项目均录取前8名,报名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则减一录取;
(2)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第二名并列(7+6)除以2,每人获得6.5分,无第三名,其余类推。
(3)单项名次按9、7、6、5、4、3、2、1分值计入团体总分,集体项目(接力类、九人十足)双倍计分。
(4)教工组计分额外实行领导参与加分制,报名并完成比赛即可获得相应加分,院领导计1.5分、部门系部负责人计1分。
团体名次录取
高职组:
(1)团体总分
按各参赛团体获得的所有积分总和,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2)男、女子团体总分
各参赛团体中各组别男子、女子项目分别获得总分前六名,给予奖励。
中职组团体总分:
按各参赛团体获得的所有积分总和,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教工组团体总分:
按各参赛团体获得的所有积分总和,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注:总分相等时,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奖励(学生组)
(1)最佳组织奖:按附件1评分细则取前三名。
(2)道德风尚奖:按附件2评选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十二、报名
1、各系部将参赛项目报名表加盖系部公章后和电子表格一起,交到体育教研室办公室符刚老师处,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7:00前,联系电话:18107437444。
2、报名表一经报出不能更改。
3、接力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不得弃权。
十三、竞赛规则
田径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迎面接力(教职工):
每队由12名队员组成(女队员不低于3人),分为两队分别站在比赛场地两端的起跑线后(顺序自排),发令信号响后接力开始,比赛中除第一位起跑队员外,接棒者必须把接棒的手绕过标志杆接棒,比赛过程中及比赛结束的运动员不得影响、干扰其他队的比赛,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掉棒,必须由交棒者拾起交于下一位运动员,交棒过程中不得抛甩接力棒,否则视为犯规。
长杆跑:
每个队派10名队员参加比赛,10名队员同时握住长杆从起点出发,10米、20米、30米处各设置一个障碍物,每个障碍物需绕行一圈,完成后直接跑回终点,全部过程中所有队员的手不得离开长杆,以全队整体返回起跑线停表,用时少的队伍胜出。
十四、其他
1、运动员参赛证、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印制。
2、运动队队牌由大会统一制定,各队自备旗一面。
3、运动员必须穿着参赛服装参赛,服装及钉鞋各队自备。
4、比赛场地封闭,领队、教练、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凭证件牌可以入场,其余人员不能进场。临时进场的人员需到检录处登记并佩戴零时出入证入场,单次不超过半小时。
5、南、北门处各设立一个突发情况应急处,系部各安排两名人员驻守,对于比赛时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及时处理以及联系系部。
6、比赛场地内注意卫生,任何人不得吸烟、吃槟榔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7、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解释或仲裁。
10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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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开幕式 |
8:30—10:00 |
竞赛 |
10: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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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竞赛 |
14:30—16:30 |
10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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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竞赛 |
8:30—12:30 |
下午 |
竞赛 |
14:30—16:30 |
10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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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竞 赛 |
8:30—11:30 |
闭幕式 |
11: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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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休息 |
附件1
湘西职院2023年体育运动会最佳组织奖
评审评分细则表
注:评审团由评分部门各指派1人组成。
附件2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确保我院第2023年运动会顺利有序开展,进一步激励和表彰各代表队、运动员和观众在运动会上展现的良好精神风貌,做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实现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特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学院运动会的各二级学院。
二、奖项设置:
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团体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执行湘西职院2023年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规则等规定。
(二)各运动队代表队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胜负观,自觉遵守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主动加强对本运动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仲裁办法及申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三)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要求与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比赛中积极进取,顽强拼博,胜不骄,败不馁,表现出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四)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守比赛的各项要求与规定,执行工作时能够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五)在各项目比赛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规定,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的;
2、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进行虚假比赛或操纵比赛的;
3、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在比赛中故意干扰或影响他人正常参赛的;
4、为谋求不正当参赛利益,向组委会、裁判员等竞赛组织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安排宴请、娱乐等消费活动的;
5、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的;
6、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扰乱赛场秩序,或不尊重观众,对观众有不礼貌言行的;
7、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发表涉及地域或民族歧视言论的;
8、发表不实或虚假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或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的;
9、其他影响体育形象、赛会形象和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评选办法
1、成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
2、评选委员会由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共同组成。
五、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注意赛内表现与赛外表现相结合、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促进参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